2001年温总理在中新社提交的《室内污染严重 规范市场刻不容缓》中强调,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,应引起重视,请建设部、卫生部、质检总局研酌!我国政府各级部门也对室内空气污染给予高度关注,经过卫生部研讨,在2003年正式出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,今后的几年中山东、天津等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强制性要求,对于学校、幼儿园、宾馆、医院等公共场所必须进行空气治理验收,在2012年3月份对于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也进行了规范制定《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》。国家对于室内环保产业积极鼓励支持,已经将室内空气净化项目作为四零五零计划重点推荐项目。